浙江绍兴的王某,发现某款运动APP有付费会员,他想能不能绕过付费直接用。研究了一番,还真找到了漏洞,开发了一款破解软件,在技术论坛上卖。一份没卖几个钱,但下载量很大。
后来他和他的下家一共11个人,全被公安机关抓了。罪名不是侵权,是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“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”。有的获利只有几千块,照样被追究了刑事责任。
广东深圳也有两个人卖商业软件的破解插件,获利不少,被法院依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七条以侵犯著作权罪判了刑,坐了牢还要交罚金。
很多人对破解软件有误解:觉得用破解版只是贪点小便宜,被抓到了最多道个歉、赔点钱。但《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七条明确,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获利几千块、下载量大一点,都可能够上刑事立案标准。
